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拒不提供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现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依法决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XXXXXXXXX区居民,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依法向被告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内容为:(起诉谁就写给谁信息公开的内容)。
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通过邮局特快专递依法向被告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被申请人早已收到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但截至XXX年XXX月XX日,被申请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不依法向申请人公开所申请的内容。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拒不公开原告的申请内容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2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上级机关依法做出复议决定。
此致
行政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 讼 请 求
1、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立即向原告公开申请公开的信息。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 实 及 案 由
原告是XXXXXXXX居民,原告于XXX年XX月XX日依法向被告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内容为:(起诉谁就写给谁信息公开的内容)。
XXX年XX月XX日,原告通过邮局特快专递依法向被告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被告早已收到原告的信息公开申请。但截至XXX年XXX月XX日,被告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不依法向原告公开所申请的内容。
原告认为,被告拒不公开原告的申请内容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2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3款:“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对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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